责任督学

挂牌督导管理系统

培训规划
建邺区责任督学培训规划(2017-2020)
发布日期:2017/12/24 13:54:58      字号: ]

建 邺 区 责 任 督 学 培 训 规划

(2017--2020)

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《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》和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《关于贯彻<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>的意见》等要求,结合我市“建设高位均衡、内涵发展、高品质现代化教育”的教育发展核心理念,本着“整体设计、连续培养、分类实施、协同治理、学用结合”的思路,特制定本规划。

 

一、指导思想

 

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、四中全会精神,落实国务院《教育督导条例》,理顺督导工作体制,推进依法督学、依法治教、依法治校,以适应素质教育和教育现代化发展要求,培养信念坚定、热爱教育、办事公道、清正廉洁、业务精湛,能力突出的好干部,为建邺教育事业现代化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持。

 

二、基本原则

 

(一)坚持服务教育、按需施教,教育发展需要什么就培训什么,督学尽责和健康成长需要什么就培训什么。

 

(二)坚持分类分级、全员培训,把督学培训的普遍性要求与不同类别、不同层次、不同岗位督学的特殊需要结合起来,增强针对性,实现全覆盖。

 

(三)坚持联系实际、学以致用,以问题为导向、以正在做的事情为中心开展教育培训,提高督学运用所学理论和知识指导实践、解决问题、推动工作的能力。

 

(四)坚持质量第一、注重实效,把改革创新贯穿于干部教育培训各环节各方面,实现数量与质量、规模与效益相统一。

三、目标任务

 

以加强教育理论体系学习为首要任务,推进理论指导、道德教育、能力培训和知识更新,使督学理想信念更加坚定、理论素养不断提高、工作作风明显改进、德才素质显著提升。创新培训工作,努力形成开放、充满活力、富有实效的督学培训机制,提高督学教育培训科学化水平。确保每一位督学每年培训时间不少于一周。

 

四、重点培训内容

 

(一)政策法规学习。组织全体督学深入学习《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(2010——2020)》《教育督导条例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》等法律文本以及《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》《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》《烟台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实施办法(修订)》、中小学(幼儿园)《教师专业标准》等,通过案例、活动等喜闻乐见的方式系统组织学习,提高依法督学、依法治校的意识和能力。

 

(二)督学制度培训。组织督学深入学习《工作例会制度》《记录报告制度》《跟踪督导制度》等相关督导工作制度,明确开展工作的具体规定和要求,按照制度要求,及时做好听课、访谈、约谈等工作记录,定期参加工作例会、汇报工作、提出改进工作意见等,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扎实开展。

 

(三)新课程新技术培训。开展现代教育理念、现代教育管理方式方法、信息化时代新技术以及推进学校规范化、信息化、特色化发展等方面内容的培训,提高督学用现代思维现代技术开展工作的能力。

 

(四)各种知识培训。着眼于督学综合素质提高,结合实际工作需要,开展教育管理、环境安全、心理健康、人文科技等各种新知识新技能培训,帮助督学优化知识结构,拓宽眼界思路,树立大局意识,提高人文科学素养。

 

五、培训保障

 

教育督导委员会负责教育培训组织领导工作,组长负责宏观调控,副组长负责规划实施的统筹安排、研究指导、资源整合和评估监控。督导室根据规划要求,落实职责,制定培训计划,组织督学培训工作。确保经费投入,设立督学培训专项经费,在保障年度经费的基础上,做到人均经费逐年增长。建立健全考核机制,将督学培训学习时间、质量等内容纳入督学考核。

 

建邺区教育督导办公室

2017年1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