建邺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文件
建教督委办发[2015]7号
关于聘任建邺区中小学校责任督学的通知
区各中小学、直属单位:
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发展规划纲要,根据国务院令第624号《教育督导条例》及国教督办[2013]2号《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》及省、市关于《实施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规程》,进一步加强全区督学责任区建设,经研究决定,聘任以下人员为建邺区中小学校责任督学,聘期三年。
赵 华 王克菲 孙 锋 张 明 唐德海
张思俊 傅幼康 周福流 张 静 杨新富
建邺区人民政府督导委员会办公室
2015年12月12日
抄 送:南京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、南京市教育局
建邺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成员单位